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砷渣检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询价,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砷渣检测项目;
2、负责现场取样和后续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询价内容:
(1)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渣场砷渣固化/稳定化的砷渣取样进行检测 (每500m3取样一个,砷渣约2万m3,以最终实际取样检测个数结算);
(2)对取样砷渣进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 1 危险废物允许填埋的控制限值中所含项目并包括PH、含水率、水溶性总盐和有机质合计18项;检测方法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 1 危险废物允许填埋的控制限值中检测方法执行。
4、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5、采购方式:询比价(报单个样品取样及检测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资质要求:检测单位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项目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需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检测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2日8: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2日8:00(北京时间)
报价邮箱:xayqxj@163.com,报价单要求盖章。(邮件标题写:砷渣检测)。
联系人:石部长,13500662174。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其他要求:
(1)自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该项目;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50%的发票甲方付款50%,待完成项目后乙方开具剩余50%的发票甲方付款50%。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