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欲在大极板车间北侧(厂界内)建设一眼环境监测井。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环境建设
监测井
2.项目内容:在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大极板车间北侧(厂界内)建设一眼环境监测井及井台并配套水泵、电线、水管等设施。
3.招标方式:询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环境监测井建设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第5条“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中“5.1.1 环境监测井建设要求”建设监测井;按照“5.1.2 环境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要求”建设井口保护装置;按照“5.1.3 环境监测井标识要求”设置环境监测井标识;按照“5.1.4 环境监测井验收与资料归档要求”进行验收和资料归档。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项目固定报价方式,投标人需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建设费用、设备费用、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4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4日09:00(北京时间)
报价邮箱:xayqxj@163.com,报价单要求盖章。(邮件标题写:环境监测井)。
联系人:石部长,13500662174。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其他要求:
(1)自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该项目;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50%的发票甲方付款50%,待完成项目后乙方开具剩余50%的发票甲方付款50%。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