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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厂内及周边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编制询价函
2026-05-11 11:20 来源: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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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厂内及周边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编制

询价函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将开展厂内及周边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厂内及周边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编制

2.项目内容:按照厂区划分,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分为两个区域:一是非渣区,由主厂区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组成(后文统称“非渣区”);二是渣区,即危险废物渣场填埋区。基于前期国家开展土壤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详细梳理企业生产年限、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废水及固废处置方式等情况,建立企业污染特征档案,识别企业疑似污染区域,通过构建概念模型、数据核实等多种手段,开展超标点位与疑似污染区域关联性分析,形成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提交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

3.招标方式:询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相关类别。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专业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5. 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5月至今完成至少3个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金属隐患排查评估及整治方案等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合同签订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溯源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同步完成专家评审。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项目固定报价方式,投标人需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检测费、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5月12日8: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及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12日8:00(北京时间)

报价邮箱:xayq_baojia@nmgxayq.cn,报价单要求盖章。(邮件标题写: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溯源调查)。

联系人:石部长,13500662174。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其他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起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2)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报审版成果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最终版成果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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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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