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 告 >正文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10月份询价公告
2022-09-22 10:21: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分享:

               (询价编号:XAYQ-2022WZBRL0920-2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熔炼、精炼车间因生产需要采购焦粒2350,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粒采购

2.项目编号:XAYQ-2022WZBRL0920-2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焦粒2350吨(详细信息见询价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内容。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比价采购说明:

1、采购方本着“集中报价、分批采购”的原则进行比价采购,在评标过程中采购方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购方会重点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或者两家供应商进行供货。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即刻发货,自合同签订至2022年10月31日前严格按照合同数量进行供货。

2、货物到厂后采购方进行取样,取样后检测、化验各项指标(供方有权安排人员共同参与全过程,如果供方未安排人员参与,则视其认可采购方的取样、检测、化验结果),化验、检测结果指标达不到采购方要求,则根据指标下降范围进行惩罚性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5-10焦粒,8-18焦粒分别进行结算):

2.1)75%≦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80%时,每下降1%扣款30元/吨,不足1%的按照1%计算。

2.2)70%≦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75%时,每下降1%扣款60元/吨,不足1%的按照1%计算。

2.3)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65%时,按照货值的10%进行结算。

2.4)水份以每批次结算单加权平均结果的为准,超出部分按比例扣减。单车水份超过18%采购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将货物运回,运费自理。

2.5)挥发份以每车化验结果的为准,挥发份的化验结果每上升0.1%,每车每吨扣款20元。

2.6)粉率扣款标准如下:

2.6.1)8-18mm焦粒扣款标准为:4mm以下粒度占比低于10%正常结算,超出10%的部分不予结算;4mm≤粒度≤8mm占比低于20%时,该部分货物以货值的90%进行结算,4mm≤粒度≤8mm占比高于20%时该部分货物以货值的80%进行结算;8mm以上粒度正常结算。

2.6.2)5-10mm焦粒扣款标准为:2mm以下粒度占比低于10%正常结算,超出10%的部分不予结算;2mm≤粒度≤5mm占比低于20%时,该部分货物以货值的90%进行结算,2mm≤粒度≤5mm占比高于20%时该部分货物以货值的80%进行结算;5mm以上粒度正常结算。

3、结算及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入厂后,进行一次性结算,结算以需方化验数据为准。双方确认结算数据无误后签订结算单,选定的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为采购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根据发票金额、公司资金情况以现金方式或者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汇款,一般开票后2个月内可付清货款。

4、履约保证金:

 被选定供应商需缴纳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无断货、合同履约完成后,由物资部门出具完成情况证明,财务部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此次报价要求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合同期内单价不能因任何因素而更改。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2、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8:00

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上下载报名确认表,

并将报名确认表及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wz@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924465082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宋女士  0476-5911168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询价单

附件2 报名表确认表

附件1、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10月份询价单.xlsx

附件2、报名确认表.xlsx


上一条: 下一条:
返回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