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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选废塑料报价单
2022-10-08 16:15: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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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编号:XAZS-SLBJ2022-007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计划有废塑料取报价、比价的方式销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履约能力的生产单位及经营前来参与报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废塑料

2.货物品质:绿色ABS中杂色≤4%,花色ABS中黑色≥65%、黑色PP中杂色≤9%。

3.销售方式:比价

4.销售数量:废塑料约245吨,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增加或减少,最终以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详细信息见)。

5、运输方式:中标单位自提。

二、报价要求及销售产品文件获取

1. 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销售产品的内容。

2.此次报价含13%增值税、合同期内单价不能因任何因素而更改。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3、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4、请有意向报价的单位根据实际货物数量、质量、产品性能、市场价格合理报价(报价单附有产品电子图片)合同签订后以我公司实际货物质量为准。

5.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

6.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网址(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下载报价单,并将报价单及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同时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xs@163.com

三、包装物计价、合同期限、付款及结算方式:

1、包装物计价方式及数量我公司检斤数量为准(每袋扣除1.5千克重量),中标单位承担产品包装袋成本费用(含税单价25元/条)。

2、根据报价、资质审核、合同履约能力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或两家公司签定销售合同,选定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即刻提货,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或疫情防控及运输困难为由拒绝提货,如有此情况的发生将此合作单位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取消以后招标资格。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2022年10月31款票两清止。

4、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合同货款或根据需方每批次实际需货量分批预付货款,逾期未付或未按约定金额付款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5、以我公司实际发货数量结算,结算时为中标单位开具货款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颁布的税率执行)。

四、凡对本次销售产品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销售单位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办公室417

人:呼先生                     

联系电话:18647641440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宋女士0476-5911168

6、本报价单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塑料报价单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 

销售部

               2022108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塑料报价单

报价编号:XAZS-SLBJ2022-007 

货物种类

数量约(吨)

13%税率自提报价

(元/吨)

分选绿色ABS

150


分选花色ABS

60


分选黑色PP

35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 

销售部

               2022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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